一、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县机关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管理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三)、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四)、负责公务接待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县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担的接待任务。
(五)、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管理和日常工作,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得编制、配备、更新的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承担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维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的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名,事业人员4名,工勤人员0名,退休人员0人
内设机构:办公室、资产和节能管理股、车辆管理股、公务接待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5.79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8年新设立的预算单位。
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支出合计45.79万元。
2018年财政拨入经费45.79万元,本单位的支出由基本支出构成,其中人员经费29.79万元,占总支出的65.06%,日常公用经费16.00万元,占总支出的34.9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和家庭补助2.65万元职工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万元包括办公费等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科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6.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体检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9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0.4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名,事业人员4名,工勤人员0名,退休人员0人
内设机构:办公室、资产和节能管理股、车辆管理股、公务接待股。
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79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8年新设立的预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黑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社预算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黑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 辆,其中轿车0辆。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用于本单位机关工人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