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黑水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根据省督察自然保护区涉林环保问题反馈意见,黑水县自然保护区涉林问题“零违法违规”,自然保护区涉林小水电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黑水县昌德电站建设在三打古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为合法合规建设项目,督察要求项目业主完成设置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安装、运行。根据要求黑水县2017年8月16日对其下达整改通知,2017年10月26日电站完成安装生态流量及其监测设备并运行,2018年6月28日县环林局、环保中心、发改局、达管局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达到销号要求。
下一步,县环林局将进一步规范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严守生态红线,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安全。(县环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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