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年黑水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呈上,请查收。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4日
2018年黑水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击扰乱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旅游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根据《2018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阿旅综治领〔2018〕1号)和《“红盾春雷行动2018”——治理旅游消费环节专项子行动方案》各项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环境整治“革命”,着力解决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全县旅游市场环境,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全力营造“市场规范、群众受益、游客满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以助力全州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建设全国知名秋季旅游目的地为中心,优化综合监管力量配置,促进全县生态文化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立足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和群众实际需求,坚决维护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助推全县旅游扶贫和民生改善。
(三)坚持质量强县,环保优先原则。把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强化环保督查检查,大力实施旅游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强县战略。
(四)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原则。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推动全县旅游市场执法水平科学高效。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购物市场管理。
1. 严格按照《阿坝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阿府发〔2017〕5号)要求,合理规划,设置一处集停车、超市、餐饮、购物为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服务站,购物专区所售商品要以“净土阿坝”名特产品为主。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综合执法局
2. 摸清县域内以购物为主、管理粗放、违背旅游经济发展规律的旅游村落情况,指导并督促其转型为布局合理、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摸清县域内仅限于接待旅游团队的购物商店情况,指导其转型升级为能面向社会,主客共享,同时满足本地群众和团散游客的社会零售商店。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3. 严厉打击购物商店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较轻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综合执法局
4. 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加大“12301”全国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力度,充分发挥黑水县旅游市场“1+3+N”监管机制作用,提升旅游综合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
(二)强化餐饮市场管理。
5. 制订出台《黑水县旅游团餐管理办法》,从准入、运营、退出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环保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的餐饮经营主体坚决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住宿市场管理。
7. 严格对照星级酒店标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全面开展县域内星级酒店复查工作。对存在质量严重下滑、设施严重老化等问题的三星级及以下酒店,予以摘牌或降级处理,四星级及以上的酒店按程序报州级旅游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牵头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配合单位: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8. 推进非星级酒店、客栈(民宿)、乡村酒店(农、藏家乐)标准化建设,督促经营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据,强化规范管理。对证件不全、环保不达标、卫生不达标、不符合接待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服务质量较差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不按要求整顿的坚决依法按程序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四)强化旅游团队管理。
9. 加强对导游、旅行社、车站等旅游经营主体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及旅游客运非法运营行为,查出一例,严处一例。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 持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不签订或不适用合同示范文本、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电子行程单,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和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景区管理。
11. 每月组织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景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景区及周边拉客揽客、尾随兜售等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景区及周边停车场、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确保景区及周边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达古冰山管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强化演艺市场管理
12. 对县域内KTV、酒吧等演绎场所节目内容和质量进行摸底,严厉打击传播不健康、节目质量不达标的节目内容。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13. 强化对县域内KTV、酒吧等演绎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消防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演绎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消防大队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
组织召开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18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任务,充分发挥“1+3+N”综合监管机制作用,为打赢全县旅游市场环境整治“革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
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做到信息畅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
针对前两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对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各牵头单位在会上汇报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等重大问题。
(二)强化重要节点监管。在日常整治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对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寒暑假等旅游高峰时段的监管整治力度,尤其是对景区、道路、客运、购物、餐饮、住宿等领域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全县旅游市场秩序良好。
(三)强化诚信教育工作。坚持“管理于教育并重,执法与服务并行”的原则,大力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教育工作,引导其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共同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全县旅游行业服务水平。